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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实现低碳转型的全球路径选择
发表时间:2024-12-30 06:39:54  来源:鼎博彩票   阅读次数:1    

  尽管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投资在全球呈上涨的趋势,但超过90%的资金仍集中在欧洲、北美、东亚和太平洋地区,这些地区的投资占据了全球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而最不发达国家仅获得不到1%的全球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投资。为有效支持发展中国家的碳中和行动和推动全球公正转型,制定新的气候融资集体量化目标(NCQG)将成为马上就要来临的缔约方大会(COP)的关键议题之一。

  碳中和转型之路道阻且长,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系统性变革。本报告立足于当前越来越严峻和紧迫的气候危机,追踪了全球各国过去一年在碳中和政策目标和实际行动方面的进展,盘点了碳中和目标承诺与行动实施之间的差距,识别了各国碳中和进程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从中国视角、中国理念出发,提出了加速全球气候治理、实现公正转型与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为2025年新一轮国家自主决定贡献方案(NDC)目标的提交和推动全球积极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加速部署以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电、电动汽车和绿氢为代表的零碳技术是实现全球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保障。但上述技术目前的发展距实现气候目标所需的部署规模仍存在比较大差距。全球当前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展速度不足以实现3倍增长目标。若各国延续2000年-2023年的历史增长趋势,全球2030年装机容量仅能达到2022年水平的1.7-2.7倍。全球零碳技术的部署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域集中性,绿氢、有效用于捕集二氧化碳(CCUS)等技术的目标雄心和规划产能仍然要提升一倍以上才有机会实现全球净零排放目标。

  (一)若延续2000年-2023年的历史增长趋势,2030年全球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装机容量只能达到2022年的1.7-2.7倍,实现3倍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目标的概率极低。实现2030年3倍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目标要求届时全球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1万GW。倘若延续过去20年的增长趋势,2030年全球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装机容量仅能达到5800GW-9200GW,是2022年的1.7-2.7倍。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装机排名前六的国家中,仅有中国2030年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装机可达到当前水平的3.5倍,其余国家(美国、巴西、印度、德国和日本)则难以超过2.5倍。

  (二)全球已颁布的绿氢产能目标仅能满足全球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需求的一半,即使当前已公布的项目全部实现落地,2030年全球绿氢产能和CCS捕获量也仅能满足净零排放目标需求的40%-50%。根据国际能源署的预测,在全球2050年净零排放(NZE)目标下,到2030年,全球绿氢产能需达到5000万吨/年-5500万吨/年,二氧化碳的捕获和封存量也均要达到10亿吨/年。统计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各国目前已公布的2030年绿氢产能目标合计约为2700万吨/年,仅满足NZE目标需求的一半。同时,仅有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提出了具体的CCS捕获能力目标。在实际部署方面,当前已投产的绿氢产能、CCS捕获量和封存量仅实现了NZE目标下2030年需求量的0.4%、4.9%和6.5%。倘若当前已公布的项目全部实现落地,预计2030年全球绿氢的实际产能和CCS捕获量将分别达到2700万吨/年和4.3亿吨CO2/年,能够完全满足NZE目标对应需求的40%-50%。尽管如此,由于仅有不足15%的项目获得了最终投资决定,上述潜在产能仍然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全球各国需要加速相关技术部署,提升项目的实际落地率。

  (三)全球零碳技术的部署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域集中性,中国、美国和欧盟三个经济体在多个零碳技术领域合计占据了全球70%-90%的部署份额。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方面,中国、美国和欧盟分别占据了全球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总装机容量的40%、11%和12%。电动汽车和绿氢技术的部署中,中国、美国和欧盟合计贡献了全球近90%的电动汽车保有量和绿氢产能。其中,中国占据了上述两种技术全球份额的50%-65%。生物燃料和CCS技术方面,发达国家的生物燃料总产量和CCS项目数量分别占到全球总量的60%-70%,美国在有关技术中处于主导地位。相比之下,除中国之外的其他发展中国家在多项技术部署中所占比例不足30%。占据技术领头羊的国家要进一步加强技术转移与合作,提供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推动零碳技术的全球普及和公平竞争。

  (四)零碳技术的大规模部署需要有力的资金支持,但目前的技术资金投入仍然不够充分、不够均衡。彭博新能源财经发布的《能源转型投资趋势2024》报告说明,在《巴黎协定》气候目标的要求下,2024年至2030年间,交通电气化、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储能和电网的年度投资额要达到当前水平的两倍以上。同时,多项零碳技术的商业化部署仍高度依赖于额外的资金补贴。麦肯锡相关报告说明,尽管当前大多数减排潜力较高的零碳技术已拥有相比来说较高的技术成熟度,但仅有10%的技术具有商业竞争力,例如核能、水电和地热能等。而处于早期应用阶段的大多数零碳技术,例如太阳能和风能发电、电动汽车、生物燃料和热泵等,仍需较大力度的额外资金支持才能维持商业运行。此外,全球零碳技术投资还存在着严重的区域不均衡现象。

  (一)2023年,全球开展气候金融风险评估与信息披露的国家数量缓中有升。从2022年到2023年,在已向联合国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提交(或更新)NDC的190多个国家中,提及气候投融资的国家数量保持在177个;在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的策略(LTS)中披露气候资金需求信息的国家数量从16个上升到28个。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相关金融风险逐渐引起更多国家和地区的重视,慢慢的变多的相关机构和部门将气候金融风险评估纳入行动框架。开展气候相关金融风险评估的国家则从162个增加到197个,新增的35个国家中34个为发展中国家。各国开展的气候金融风险评估包括对中央银行或国内商业银行的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相关的极端天气可能会引起的金融风险等。比如斯里兰卡评估了其沿海地区因受到极端气温上升和沿海洪水影响可能会产生的金融和政治风险;尼日利亚评估了其商业银行贷款组合对低碳和高碳资产的风险敞口。虽然更多国家的机构开始慢慢地开展气候金融风险的评估工作,但气候金融风险的信息公开披露进展十分有限。去年仅有11个国家增加气候金融风险的强制性披露要求,例如印度尼西亚的银行被要求审查其贷款组合中碳密集型行业的风险敞口,各国的信息公开披露的标准也仍需进一步统一。此外,也有部分国家开始为气候金融风险披露做准备。目前,大多数国家尚未在国家预算中全面披露气候行动支出,仅有30多个国家提供了可查的披露信息。新西兰和南非在信息披露方面表现最为领先。

  (二)各国气候投融资政策出台持续疲软,全球支撑碳中和目标实现的碳定价力度不足。目前,全球仅有95个国家出台了气候投融资政策。作为目前发展相对成熟的气候投融资政策工具,过去一年全球各国的碳定价机制提升了覆盖范围,且碳价水平有所提升。从2022年到2023年,全球碳定价机制的数量从72个增加至73个,5个国家或地区新引入了碳定价机制,同时有4个碳定价机制被废除。目前的碳定价机制已覆盖全球23.11%的温室气体排放。从碳价水平来看,2023年全球加权平均碳价略微上升,达到了14.2USD/tCO2e,相比2022年上升0.7USD/tCO2e,全球碳价最高的区域为乌拉圭和欧盟。相比于2022年,2023年共有35个机制的碳价上升,9个机制的碳价下降。深圳、东京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ETS碳价上涨最显著,是前一年的十倍以上。而日本琦玉、新西兰、加拿大魁北克与韩国的ETS碳价下跌超过20%。目前全球碳定价机制覆盖国家与排放量仍然不足,定价水平较低,且普及速度与价格上升速度也有待提升。根据世界银行的估计,在全球73个碳定价机制中,仅有7个(10%)碳价高于实现2℃目标所需的水平(63-127 USD/tCO2e)。

  (三)全球气候投融资需求与实际投资规模存在巨大差距,发展中国家的资金缺口尤为突出。根据政府间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全球实现碳中和目标所需的年均减缓投资高达2.3万亿至4.5万亿美元。要达到2℃目标,全球气候资金规模需增加3至5倍,最不发达国家的需求更为紧迫,需增加4至7倍。将气候行动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对国家气候治理具备极其重大意义,但目前各国的相关预算规模仍然偏低,且有部分国家的预算并未完全落实。在已披露气候财政预算的国家中,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规模比较小但占比表现较好,多米尼加的气候相关预算占比最高,达21%。部分发达国家,如法国与德国积极投资气候行动(占比分别为8%与10%),但统计中大部分发达国家财政预算用于气候行动的比例低于1%。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部分国家的预算并没有落实到行动。例如,有报道指出,德国2023年“气候与转型基金”(KTF)仅花费了一半。巴基斯坦2022-2023财年的相关预算也仅支出了一半。尽管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投资在全球呈上涨的趋势,但超过90%的资金仍集中在欧洲、北美、东亚和太平洋地区,这些地区的投资占据了全球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而最不发达国家仅获得不到1%的全球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投资。以非洲为代表的最不发达国家部署碳中和技术的融资成本仍明显高于发达国家,存在严重的需求和能力错配现象。为有效支持发展中国家的碳中和行动和推动全球公正转型,制定新的气候融资集体量化目标(NCQG)将成为马上就要来临的缔约方大会(COP)的关键议题之一。

  (一)国际技术转让项目数量上升,但直接技术上的支持的比例急剧下降。根据历次全球气候技术转让评估双年报的数据,最近一次双年报数据中披露的项目总数相比上一次增长了45%,但提供直接技术上的支持的项目比例从上一次评估的50%下降到20%。目前披露的国际技术转让项目已完全被软性支持(能力建设、培训等)主导,项目质量、披露程度以及成效评估均需加强。对经济增长和能源转型均处于起步阶段的部分非洲国家,有效的可再生能源技术转让项目能够帮助其迅速度过发展起步期,协同实现低碳转型、经济稳步的增长和就业保障。

  (二)发达国家承诺的国际气候资金出资规模有所增加,但仍无法满足1000亿美元的出资目标。发达国家的气候资金出资承诺有所增加,预计到2025年发达国家每年将提供947亿美元的国际气候资金,现有承诺仍无法完成1000亿美元的出资目标。从出资方式和内容来看,仅有1/4为直接捐赠,剩余的贷款中甚至以非优惠性贷款为主,且直接的气候净援助(CSNA)仅占资金总量的1/4(每年约200亿美元)。分国家来看,日本、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等在出资承诺上的表现较好。

  (三)部分国家上调关键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产品关税,可能阻碍低成本碳中和技术的全球扩散,并增加全球碳中和行动的成本。外国直接投资(FDI)对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的加速部署起着重要作用。根据《世界投资报告》的估计,各国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投资中,国际项目融资占比达到55%,在最不发达国家这一比例甚至超过75%。2010-2021年期间,可再次生产的能源FDI为柬埔寨、巴基斯坦、阿联酋、赞比亚、乌干达、刚果(金)、安哥拉、尼日利亚、几内亚和老挝等国带来了相当于投资成本1.09-1.67倍的直接和间接经济产出,并创造了超过20万个就业岗位。然而,部分国家大幅提高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关键组件进口关税,不仅提高了碳中和技术转让的成本门槛,还放缓了技术成本的下降。国际贸易是促进发展中国家技术扩散的重要手段,每年可为这些国家节省数百亿美元的装机成本,推动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的大规模部署,加速全球公正转型。

  (一)各国发展阶段不同,发展中国家面临更快的降碳节奏需求。在全球已经碳达峰的49个国家中,其碳达峰年份和碳中和目标年份之间平均间隔为49年;其中31个为发达国家,年份间隔为48年。而在碳排放尚未达峰的国家中(超过99%为发展中国家),其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目标年份之间的平均间隔为21年。因此,发展中国家需要在达峰以后更加快速地削减碳排放,加速经济、能耗和碳排放之间的脱钩。全球要实现共同的减排目标,需充分尊重已达峰国家和尚未达峰国家在发展阶段上的差异。

  (二)单一的零碳路径无法适应各国资源禀赋、发展阶段、法律体系和技术路线的差异。发达国家在插电混动汽车、生物柴油、CCS等技术中具有优势,依赖技术创新和经济水平;而发展中国家则在水电、生物乙醇、森林碳汇等技术上更具优势,依赖当地资源。在技术选择上,美国、中国、加拿大等大国推行多技术上的支持政策,欧洲国家侧重交通领域的发展,如电动汽车和可再生氢;东南亚和非洲国家则倾向于生物燃料和碳汇技术。政策上,中国和美国强制与激励政策并行,欧洲国家更依赖激励政策。

  (三)针对不一样类型的国家,需要采取差异化的碳中和措施。“气候能力者”应保持技术和政策领先,通过国际合作输出经验和技术;“转型蓄势者”需加快行动和政策落实,尤其在化石能源转型和技术创新方面;“低调减排者”应提升碳中和目标的雄心,强化政策支持;而“低碳成长者”则须尽快制定脱碳路径,加大技术引进和政策布局,争取国际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走上低碳发展道路。

  (四)加强信息公开披露和技术与资金需求评估,促进碳减排技术和气候资金在全球的有效扩散,是加速全球碳中和进程的共性需求。当前,技术和资金相关的数据披露不完善,尤其在前沿碳中和技术的市场渗透率和气候融资透明度方面,数据分散,难以为投资者提供明确指引,阻碍了资金流入和技术推广。发展中国家在资金流动和需求评估上也缺乏公开数据,陷入“信息不透明—需求不明—援助不足”的循环。为实现全球碳中和的公正转型并弥合目标与成效之间的差距,亟须加强碳中和技术部署、投融资和国际合作数据的收集与整合,构建透明、可信的全球数据与评价体系,完善加速全球碳中和进程的公共治理基础设施。

  (报告编写团队:王灿、张诗卉、蔡闻佳、郑馨竺、沈鉴翔、甄紫涵、范淑婷、李明煜、董馨阳、张尚辰、安康欣、戴静怡、关钰生、夏成琪、张天翼、叶文鑫、钟函颖、孙晋婕、宫再佐、梁嵩润、程浩生、李捷、苏杨、廖维一、洪聪恺、许竣媛、李钰凯、高艺荧、任悦、张玲、曹媛、史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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